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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low Morning 服務條款 (Terms of Service)

第1條(目的)

本條款旨在規範 UZUplay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所提供之行動應用程式 Glow Morning 及相關各項服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之使用,明定本公司與使用者間之權利、義務及責任事項,以及其他必要事項。

第2條(用語之定義)

  1. 「本服務」係指不論所使用之終端裝置(包含 PC、行動裝置等各類有線及無線設備)為何,會員均得使用之 Glow Morning 及相關各項服務。
  2. 「使用者」係指連線至本公司服務,並依本條款使用本公司所提供服務之會員及非會員。

第3條(條款之效力及變更)

  1. 本條款於使用者為使用本服務而表示同意時起生效。
  2. 本公司得於不違反相關法令之範圍內修訂本條款。條款變更時,本公司將載明施行日期及變更事由,連同現行條款,於施行7日前透過本服務初始畫面或公告事項予以公告。但對使用者不利之變更,將於施行30日前公告。
  3. 使用者於變更後條款之生效日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,視為已同意變更後之條款。

第4條(服務之提供及變更)

  1. 本公司向使用者提供下列服務。
    • 晨間起床紀錄及習慣管理功能
    • 統計資料提供功能
    • 其他本公司另行開發,或透過合作契約等方式向使用者提供之一切服務
  2. 本公司得依營運上、技術上之需要變更所提供之服務。於此情形,本公司將載明變更後服務之內容及提供日期,事先予以公告。

第5條(使用者之義務)

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。

  1. 於申請或變更時登錄不實內容
  2. 盜用他人之資訊
  3. 變更本公司所張貼之資訊
  4. 傳送或張貼本公司所定資訊以外之資訊(電腦程式等)
  5. 侵害本公司及其他第三人之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
  6. 損害本公司及其他第三人之名譽,或妨礙其業務之行為
  7. 將猥褻或暴力之訊息、影像、聲音,及其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資訊公開或張貼於本服務之行為
  8. 以妨礙本服務穩定營運為目的,傳送大量資訊或傳送廣告性資訊之行為

第6條(服務使用之限制)

使用者違反本條款之義務,或妨礙本服務之正常營運時,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,暫時停止或永久停止其服務之使用。

第7條(智慧財產權之歸屬)

  1. 本公司所製作著作物之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,歸屬於本公司。
  2. 使用者利用本服務所製作之內容(文字、圖片等)之權利,歸屬於使用者。
  3. 本公司僅就使用者同意透過本服務「公開」或「分享」之內容,得為本服務之營運、展示、傳輸、散布、宣傳之目的,無償使用使用者之內容。(設定為非公開之晨間紀錄不在此限。)

第8條(付費服務及訂閱)

  1. 訂閱服務及價格

    本公司提供付費訂閱服務。具體訂閱商品之種類(月訂閱、年訂閱等)及價格,依應用程式內購買頁面及 App Store 結帳畫面所顯示之金額為準。

  2. 付款及自動續訂
    • 訂閱費用將於購買確認時,向使用者之 iTunes 帳戶收取。
    • 除非於目前訂閱期間結束前至少24小時於帳戶設定中取消自動續訂,否則訂閱將自動續訂。
    • 續訂費用將於目前訂閱期間結束前24小時內向帳戶收取,並確認續訂之費用。
  3. 訂閱之管理及取消

    使用者於購買後,可前往其「iTunes 帳戶設定(Account Settings)」管理訂閱或取消自動續訂。即使刪除應用程式,訂閱亦不會自動取消。

  4. 免費試用

    於提供免費試用期間之情形,免費試用期間內未使用之部分,將於使用者購買該服務之訂閱時(如適用)失效。

  5. 退款

    透過 Apple App Store 進行之付款取消及退款,依 Apple 之使用條款及退款政策辦理,使用者須透過 Apple 支援中心直接申請退款。本公司就 Apple 付款項目並無直接退款之權限。

第9條(免責條款)

  1. 本公司因天災或相當於天災之不可抗力致無法提供服務時,免除其關於服務提供之責任。
  2. 本公司就因使用者可歸責事由所致服務使用之障礙,不負責任。
  3. 本公司就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期待利益之喪失,不負責任;就因透過本服務取得之資料所生之其他損害,亦不負責任。

第10條(準據法及管轄法院)

  1. 本公司與使用者間所提起之訴訟,以大韓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  2. 本公司與使用者間所生爭議之訴訟,向大韓民國民事訴訟法所定之管轄法院提起。

附則

本條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服務相關洽詢:support@uzuplay.com